| 日本政治体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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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日本的统治机构 国会的权限如下:提名内阁总理大臣,作出对内阁不信任的决议,表决法律草案,决定预算,承认条约,对法官的弹劾审判,提议修改宪法等。 行政权属于内阁,内阁由内阁总理大臣及其他国务大臣组成,内阁行使的有关行政 司法部门是法院。法院由最高法院及下级法院(高等法院、地方法院、家庭法院、简易法院)组成。所有的法官都独立行使职权,只受宪法和法律的约束。最高法院院长根据内阁的提名由天皇任命,其他法官都由内阁任命。法院有权认定一切法律、法令是否符合宪法。 由于日本没有确定国徽,有时采用皇室家徽──16花瓣的菊花或梧桐图案来代替国徽。 日本国歌《君主御世》的歌词,本是收录在《古今和歌集》中的和歌,作者不明。歌曲是明治时代宫内省的乐师林广守所作,1893年被确定为国歌。歌词大意是:君主御世,千秋万代永存,犹如小石成岩,岩上生苔,永无止境。 此外,由于皇室的家徽上有菊花,所以菊花也被当作日本的国花。 日本神话和传说中常常提到的雉,于1947年被指定为国鸟。雉是日本特有的鸟,雌雄之间大小、色彩差异十分明显。雄雉脸部为红色,颈部、胸部、腹部为暗绿色,背部略带紫色,尾部长,有不少黑色的带状羽毛。雌雉为淡褐色,身上有黑色的斑纹,尾部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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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最近更新 ( 2008-03-13 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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